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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作戰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應急戰備階段實施通信設施管制後,軍事機關(部隊)因作戰需要,附掛軍用通信纜線,得權宜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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