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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作戰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國軍協助災害防救工作,不接受任何酬勞。
但各級政府機關(構)或其他公益團體致送之慰勞金(物品),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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