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防工業生產轉換演習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作戰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動員工廠為生產轉換演習之執行單位,負責執行指定軍品之生產任務。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