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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防工業生產轉換演習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作戰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應配合生產轉換演習之國防工業訂約工廠,稱之為動員工廠,由國防部與經濟部或有關部會會商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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