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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後備軍人輔導組織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作戰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輔導組織應由縣市後備指揮部製發服務證,並得依任務特性,製作編組人員之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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