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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防空演習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作戰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防空演習得採有預警或無預警之方式實施。
採無預警方式實施時,得先期公告某期間內,將發布無預警防空演習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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