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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防空演習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作戰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防空演習每年至少應實施一次,其演習實施之構想、演練項目、參加機關(構)及人員、任務區分、演習時間及地區等計畫,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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