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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戒嚴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作戰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宣告戒嚴之地域,應時機之必要,得變更之。
第三條第二項及第四條之規定,於戒嚴地域之變更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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