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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佈雷區域殺傷性地雷剷除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作戰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地雷剷除執行方式如下:一、自力剷除:由執行機關擬訂執行計畫報由主管機關核定辦理。
二、委託辦理:由執行機關依法委託辦理。
前項作業人員,應完成專業訓練及取得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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