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條遇左列慶典節日,軍艦應行全艦飾,如值疾風暴雨時,以艦飾代之或全行省略。一、國慶日。二、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三、國父誕辰紀念日。四、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五、軍人節日。六、向總統致敬之日。七、向外國元首、皇儲致敬之日。八、依命令行全艦飾之節日(含本艦艦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