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軍事學校軍費學生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保險撫卹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軍事學校軍費學生死亡,依下列規定給與一次照護金:一、作戰死亡者,給與三十三個基數。
二、因公死亡者,給與二十六個基數。
三、因病或意外死亡者,給與二十個基數。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