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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軍事學校軍費學生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保險撫卹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軍事學校軍費學生死亡或經檢定成殘者,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由國防部發給照護令及照護金。
前項照護令及照護金之發給作業,國防部得委任國防部後備司令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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