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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預備軍官預備士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大學研究所博士班研究生取得博士學位,志願參加預備軍官考選,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取得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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