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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第二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及前條所定核定權責,國防部得委託海岸巡防機關或國家安全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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