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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軍事學校退學休學開除學籍學生服役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退學或開除學籍學生已完成新生訓練者,於服行其應服之兵役時,不再受入伍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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