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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法規章節: 第53條

地方政府(役政警政戶政)辦理後備軍人管理事務所需經費,由地方政府按本規則所定之應辦事項,依預算法令分別編列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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