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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志願士兵服役,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兵役法及其施行法有關常備兵役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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