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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兵役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法規章節: 第50條

本法修正施行前之補充兵及已訓或待訓國民兵役期限均至除役時止;其管理運用辦法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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