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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獎勵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凡在懲罰處分中之官兵合於獎勵之規定者,得呈請抵銷其處分之全部或一部;抵銷後如有餘功,再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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