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職務交接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交接時,如發生爭執,應由移交人或接收人會同監交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上級單位主官或本單位主官核定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