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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職務交接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主管任職布達、宣誓及原任官頒授勛獎儀式等得於禮堂、操場、辦公室舉行,其部屬得全體參加,或派必要幹部代表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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