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條計畫調任實施方式如下:一、定期調任:配合申請分配,或各校院畢業派職及調訓時機,由經歷管理計畫單位指導各級單位實施之。二、不定期調任:由各人事權責單位依據軍官個人經歷管理計畫之所定,隨時檢討實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