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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所稱權責單位,規定如下:一、各司令部所屬官科配置任職者,為各司令部核准。
二、國防部與直屬機關(構)、單位及學校所屬官科配置任職,為國防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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