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31條

國防部為應軍事需要,對借調及見學人員,得隨時召回,並終止借調或見學。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