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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軍官之主官、主管職務及士官之領導職務,其人選得依需要預為建立候選名簿,以備選優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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