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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48條

軍官、士官之追晉,以追晉一階為限,且至軍官、士官之最高階為止。
軍官、士官之追贈,應以事蹟貢獻,追贈相當之官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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