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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24條

軍官、士官晉任選拔對象如下:一、現占編制內上階職缺者。
二、派赴國外工作或借調國內非軍事機關服務或派國內外受訓、進修前已占上階職缺者。
前項第二款人員,在派赴國外工作或借調國內非軍事機關服務或派國內外受訓、進修期間,以晉一階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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