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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具有本條例第五條各款資格之一者,於畢業或回國服役,或訓練期滿合格之當日,即予初任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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