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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士官在遂行戰鬥任務期間,為應作戰需要,得辦理戰場直接晉任少尉,稱為戰場晉任,不受第四條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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