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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及監事遴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審查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一、本人或其配偶、四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為董事及監事候選人。
二、本人或其配偶、四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為董事及監事候選人之推薦人。
三、本人或其配偶、四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與董事及監事候選人有相同利益。
四、本人或其配偶、四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與董事及監事候選人現有或三年內曾有僱傭、委任或代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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