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中科院董事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有雙重國籍,並就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遴選之:一、現任、曾任政府機關(構)、法人團體首長,公民營事業董事長,具領導科技研究或企業經營管理實務經驗。二、對軍事發展與管理及武獲作業具有實務經驗。三、具有國防科技管理、前瞻國防科技與武器系統發展實務經驗。四、曾任、現任國內外大學院校或科技研發機構之專家、學者,領導科技研究實務經驗。五、曾任、現任公民營機構之研發部門工作,具有企業經營管理實務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