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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軍官、士官請假離營,因不可抗拒之原因,延誤其回營日期,而具有確實證明者,得免以逾假論處,亦不扣慰勞假或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及星期例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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