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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兵籍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兵籍管理機關管理之兵籍資料,為登錄兵役人事基本資料,非依規定不得移轉,如有記載不符時,查證更正之。
各兵籍管理機關之兵籍管理人員,對管理之兵籍資料,如有故為遺漏或不實記載者,依法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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