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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兵籍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後備軍人或補充兵有下列情形者,應辦理異動或變更,並訂正其兵籍表:一、戶籍遷徙。
二、本人姓名、身分、專長、教育程度、家屬關係變更。
三、出生年、月、日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更正。
四、刑事處分、感訓處分等紀錄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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