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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本署應定期舉行軍事檢察官會議,決定下列事項:一、軍事檢察官、書記官事務分配。
二、軍事檢察官代理次序。
三、各組軍事檢察官、書記官之配置。
前項會議後,遇有人員調整異動而離(退)職或其他事由時,前項各款事項,由檢察長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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