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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防部參謀本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訓練參謀次長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國軍部隊訓練政策之擬訂與訓令之研擬及督導。
二、國軍聯合作戰訓練政策之擬訂、督導及戰力評鑑。
三、國軍準則發展政策之擬訂及督導管制。
四、國軍聯合作戰類準則編審指導計畫之訂定、印頒及運用。
五、國軍聯合作戰訓練電腦兵棋系統之運用、指導、研究、開發、管理及督導。
六、國軍部隊訓練資源、訓練場地發展、親校(校閱)規劃、分配及督導。
七、國軍軍(士)官團教育之規劃及督導。
八、援外部隊訓練之規劃及督導。
九、全民國防教育國防知性之旅營區開放活動規劃及督導。
十、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全般業務。
十一、其他有關國軍部隊訓練及準則發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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