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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防部參謀本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參謀總長綜理部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與編配機關(構)、部隊及人員;副參謀總長執行官、副參謀總長襄助參謀總長處理部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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