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獲得管理處掌理事項如下:一、軍備獲得管理政策與制度之擬訂、核議及督導。
二、國軍主要武器系統與裝備獲得階段專案管理、測試評估、系統工程管理政策之擬訂及督導。
三、國軍軍備獲得管理專業教育訓練之規劃及督導。
四、國軍主要武器系統、裝備外購案有關國防科技工業合作發展策略與專案計畫之規劃及審核。
五、國軍軍品生產單位研發產製、產品銷售政策與法令之擬訂及督導。
六、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及軍民通用科技發展事業)之管理及督導。
七、本局所屬機構有關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評價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薪資結構、總員額及薪點值之核議。
八、國軍軍品規格、標準認證制度、品質保證、檢驗、測試等政策、制度、法令之擬訂、審核及督導。
九、國防科技之前瞻、執行及管考。
十、其他有關獲得管理事項。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