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本局掌理下列事項:一、政治作戰政策之規劃、核議與心理輔導、福利服務、軍民關係、官兵權益保障業管事件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二、政治教育、文宣康樂、心理作戰資訊、全民國防教育之規劃、督導、執行及官兵精神戰力之蓄養。三、機密維護(不含國防部公務機密維護)、安全調查、諮詢部署、安全防護、保防教育之規劃、督導及執行。四、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軍眷服務與眷村文化保存政策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五、軍事新聞之規劃、督導及執行。六、其他政治作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