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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部為執行空軍作戰及建軍備戰之需要,得設指揮、訓練、專業、執行、支援、研究發展等機構及部隊;其組織以編組裝備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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