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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防部各級軍事法院組織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條

國防部因軍事審判業務需要,特設軍事法院。
戰時得授權軍事法院,於戰區設臨時法庭。
本準則所稱軍事法院分為下列三級︰一、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
二、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
三、最高軍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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