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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防部各級軍事法院組織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各級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依軍事審判法所定之管轄設組辦事,軍事檢察官員額在六人以上者,得分組辦事。
前項各組置主任軍事檢察官一人,由軍事檢察官兼任,監督各該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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