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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防部主計局組織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局置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或中將;副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或少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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