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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防事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會計帳簿在同一會計年度應連續記載,除已用盡外,不得更換新帳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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