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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防大學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大學設戰爭學院、陸軍指揮參謀學院、海軍指揮參謀學院、空軍指揮參謀學院、理工學院、管理學院、政治作戰學院、通識教育中心、軍事共同教學中心、語文中心、體育室、勤務連。
前項各學院得分設學系、研究所、總教官室、教育行政室、軍事專業教育班隊、學員隊、學員生大隊;並為推展業務需要,得設分處、中心或組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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