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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駐華使領館外國機構國際組織及其人員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外交部許可駐華使領館、外國機構、國際組織及其人員聘僱外國人之申請,應將許可函副知勞動部、內政部移民署、稅捐機關及其他有關機關。
許可續聘展延及終止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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