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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駐華外國機構基於互惠原則,於法令限制內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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