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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主管機關因下列情形之一,得對前條對象提供捐款或實物贈與:一、戰爭或變亂。
二、遭受嚴重天災、癘疫、恐怖攻擊或大規模環境污染。
三、其他嚴重影響人民基本生存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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