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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各國駐中華民國使館外交郵袋寄遞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外交郵袋證明書由使館館長或經指定之館員一人負責簽署,證明書簽署人之簽字式樣四份,應送經外交部洽轉有關機關,以憑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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