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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護照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外交部 >> 領事業務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條例第三條所定護照之製定,指護照之規劃、設計及印製。
護照之頁數由主管機關定之,空白內頁不足時,得加頁使用。
但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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